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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在线论坛用户发帖须知

艺术在线论坛用户发帖须知

一.发帖须知

1. 不得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、违反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者图片。
2. 不得发表造谣、诽谤他人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或者图片。
3. 不得发表暴力、色情、迷信的言论或者图片。
4. 不得张贴宣扬种族歧视、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或者图片。
5. 不得在灌水区之外版区发表灌水文章或张贴垃圾信息或者图片。
6. 不得将广告文章发布于非广告发布区。
7. 不得将同一文章重复发表或转贴超过三个版以上。
8. 不得乱发开奖号码等虚假信息。
9. 用户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,与艺术在线网无关。


二.处罚办法

   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文章,在不需要解释的情况下,版主和工作人员有权转贴或删除当前文章。对于被删除文章的用户,将依照规则,扣除相应经验值及积分。情节特别严重者,版主有权屏蔽该用户在该版的发言权甚至删除用户名,封IP地址。如果论坛内存在用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行为,将通过技术手段寻找当事人并上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

三.附则

1. 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或者图片因版权引起的纠纷,与艺术在线网无关。
2. 如果您登录艺术在线论坛,意味着您将遵守以上规则,并完全服从于本论坛的统一管理。
3.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论坛对部分敏感文字进行了过滤。
4. 本守则服务条款与中国的国家法律解析一致,包括法律条款中有争议抵触的内容。若有任何服务条款与法律相抵触,那这些条款将按尽可能接近的方法重新解析,而其它条款则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。


相关法律法规请参照: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
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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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2008年2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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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得不错

看了楼主的帖子,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。我认为,如果不把楼主的传世私服帖子顶上去,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,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。因此,我决定义无返顾地顶了!说得好啊!我在runescape社区打滚这么多年,所谓阅人无数,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,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。一看到楼主的气势,我就觉得楼主同在社区里灌水的那帮小混混有着本质的差别!那忧郁的语调,那熟悉的签名,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。没用的,楼主,就算你怎么换马甲都是传奇私服没有用的,你的亿万拥戴者早已经把你认出来了,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最强ID。自从社区改版之后,我就已经心灰意冷,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,传说已经幻灭,神话已经终结,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?没想到,没想到,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,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。是啊,只要在楼主的带领下,社区就有希望了。
我的内心再一次沸腾了,我胸腔里的血再一次燃烧了。楼主的几句话虽然简单,却概括扼要,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仍不可解的几个重大问题的
魔域私服根本。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明灯,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方向,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栋梁。有楼主在,社区的明天必将更好!大师的话真如“大音希声扫阴翳”,犹如“拨开云雾见青天”,使我等网民看到了希望,看到了未来!晴天霹雳、醍醐灌顶或许不足以形容大师文章的万一;巫山行云、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大师的文才!黄钟大吕,振聋发聩!你烛照天下,明见万里;雨露苍生,泽被万方!透过你深邃的文字,我仿佛看到了你鹰视狼顾、龙行虎步的伟岸英姿;仿佛看到了你手执如椽大笔、写天下文章的传奇3G私服智慧神态;仿佛看见了你按剑四顾、指点江山的英武气概!逐字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,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,震撼啊!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!我纵横网络BBS多年,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,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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